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生态环境部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在新版《2025版名录》中,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以“实际污染因子”为核心判定标准。粉末涂料制造首次实现与溶剂型涂料的分类管控,被明确区别于高挥发性溶剂型涂料,纳入更科学、合理的管理范畴。文件明确提出,“粉末涂料制造(不含不产生生产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的)”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实现了从“报告书”到“报告表”的重大管理降级。

这一调整意义重大。对于“高污染涂料”,如溶剂型涂料、含树脂合成的涂料,保留报告书要求,强化环评准入,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而对于“粉末涂料”,报告表仅覆盖有污染排放的项目,无污染项目可以直接豁免。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中,还聚焦了真正的环境风险点,提高了监管效率。

粉末涂料归为涂料,涂料又归为化工,很多地方要求企业进园区。在进园区的过程中,环评和安评成了企业难以跨越的“两座大山”。过去,涂料制造行业在环境管理上存在“一刀切”的弊端。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除单纯的物理混合或分装外,所有“涂料制造”项目都被统一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书的编制流程极为复杂,从资料收集、现场调研到报告撰写、专家评审,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周期长,往往一个项目从启动环评到最终获批,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成本更是高昂,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等加起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对于本身污染排放极低的粉末涂料生产企业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负担。粉末涂料本身无有机溶剂添加,不产生VOCs排放,主要污染物仅为可回收粉尘,其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安全生产风险也较低,实际上就是一个加工厂。但严苛的监管要求,让企业在时间和精力上浪费巨大,发展步伐受到严重制约。

此次修订首次将“粉末涂料制造”从传统“涂料制造”大类中剥离,单独界定其环评要求,体现对环保工艺的技术认可。



除了环评管理的松绑,此次政策调整还有诸多豁免细则,为粉末涂料企业带来了多重利好。

在现有厂址内进行设备更新,如更换磨粉机,且不新增产能、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项目,可不纳入环评管理。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常规的设备升级时,无需再为繁琐的环评审批流程而烦恼,能够更快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仅涉及切割、磨粉等机械加工,且无有机溶剂使用的物理性生产环节,同样可以直接豁免。许多粉末涂料企业的常规技改或纯物理性生产活动,未来将无需再走任何环评审批流程,极大提升了运营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策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同时,同步修订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也为粉末涂料企业带来了利好。此前,不少粉末涂料生产企业被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范畴,新的修订稿拟明确将粉末涂料制造纳入简化管理。这一定位纠正了以往的执行偏差,确保了低污染的粉末涂料企业能够享受到与其环境风险相匹配的、更加简便的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总结

国家此次对粉末涂料行业的政策调整,是对行业真正的发展发声,洗脱了其原来的“冤屈”。在政策的支持下,粉末涂料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有望在环保与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双赢,为我国环保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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