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


《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名录》自1998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历经2008年、2016年和2021年3次修订,已经得到逐步完善,对构建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支撑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2021年修订和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名录》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社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修订,幅度较小,更具有时效性。

一、正文部分变化要点

修改了第六条第二款,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

二、附表部分变化要点

新增4种危险废物,均为锡冶炼废物,代码分别为:321-035-48、321-036-48、321-037-48、321-038-48,反映加强了对锡冶炼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

合并删减2种危险废物,将代码为261-100-11的危险废物合并至代码为261-012-11的危险废物,将代码为336-100-21的危险废物合并至代码为336-100-17的危险废物。

拆分1种危废废物为2种,将代码为900-053-49的危险废物拆分成代码为900-054-29、900-055-45两种危险废物。

新增6条注释,对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12涂料、染料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等类别,以及矿物油、其他未指明原料来源的油的范围作出限定。进一步明确了《名录》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中鉴别程序的衔接,强调《名录》所列物质均应首先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能依据《名录》来识别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共28处,详见附件由本次修订技术支撑单位编写的对照表。

三、附录部分变化要点

完善“豁免条件”说明,增加“仍应符合固体废物管理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这一句话。《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实行的豁免,是仅对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特定条件下对其特定内容进行豁免,但并未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也必须要符合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新增1条豁免规定,即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豁免的规定。

删除2条豁免规定,删除高温煤焦油的利用豁免、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的利用豁免。

修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共18处,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四、相关单位如何应对?

涉及本次修订增加或合并危险废物种类的产废企业,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排污许可证、转移申请、转移联单等信息。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涂料技术的快速发展,行业涉及的危险废物种类与产生量不断增加,对涂料危废的管理已成为影响行业上下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危险特性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 产品制造

264-002-12

铬黄和铬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 污泥

T

264-003-12

钼酸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4-12

锌黄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5-12

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6-12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7-12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烘干产生的残渣

T

264-008-12

铁蓝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09-12

使用含铬、铅的稳定剂配制油墨过程中,设 备清洗产生的洗涤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

T

264-010-12

油墨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

T

264-011-12

染料、颜料及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 液、残渣、废吸附剂和中间体

T

 

264-012-12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 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蒸发 处理残渣(液)

 

T

264-013-12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含颜料、油墨的废有机溶剂

T

 

 

 

 

 

 

 

 

 

 

 

非特定行业

900-250-12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 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I

900-251-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 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I

 

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 喷漆、上漆过程中过喷漆雾湿法捕集产生的 漆渣、以及喷涂工位和管道清理过程产生的 落地漆渣

 

T,I

900-253-12

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印刷、涂布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T,I

900-254-12

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T,I

900-255-12

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

T

900-256-12

使用酸、碱或者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 中剥离下的废油漆、废染料、废涂料

T,I,C

 

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 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 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T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危险特性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合成材料制造

 

 

265-101-13

树脂、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合成 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不包括热塑型树脂 生产过程中聚合产物经脱除单体、低聚物、 溶剂及其他助剂后产生的废料, 以及热固型 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

 

 

T

265-102-13

树脂、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 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

T

 

 

265-103-13

树脂(不包括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丙烯酸 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合成 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 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 介质和残渣

 

 

T

 

 

265-104-13

树脂(不包括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丙烯酸  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合成  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合成过程中产生  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非特定行业

900-014-13

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不包括水基型和热 熔型粘合剂和密封剂)

T

 

900-015-13

湿法冶金、表面处理和制药行业重金属、抗 生素提取、分离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 脂, 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 交换树脂

 

T

900-016-13

使用酸、碱或者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 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

T

900-451-13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 电路板破碎分选回 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

T

可以看到,虽然没有看到专门直接针对粉末涂料的内容规定,但是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类别中,有特别指出,“危险废物中不包括热塑型树脂生产过程中聚合产物经脱除单体、低聚物、溶剂及其他助剂后产生的废料,以及热固型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而粉末涂料正是热固型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

众所周知,热固性粉末涂料是一种特殊的涂料,它以热固性树脂作为成膜物质,加入起交联反应的固化剂经过加热后会形成质地坚硬的涂层。这种涂层往往具有较好的防腐蚀性和机械性能。热固性粉末涂料一般由树脂、固化剂、颜料、填料和助剂组成。

从技术角度讲,粉末涂料的优势是VOCs排放降低。而且粉末涂料是可以二次回收利用的,粉末涂料回收不仅可以减少废料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此外,回收的粉末涂料在经过适当处理后,其性能和质量往往可以达到新的涂料水平,为涂装厂家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所以,我们还是要鼓励粉末涂料等环保涂料的多多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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