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州市鸿海涂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性能聚酯树脂生产项目,在网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示中指出,滨州市鸿海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博兴化工产业园,目前厂区现有项目为年产10000吨彩钢涂料,该项目正常运行中。
为了企业长足稳步发展,实现产品市场优势互补,拟在现有厂区利用闲置区域投资建设10000t/a高性能聚酯树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572万元,新增员工30人。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利润总额3652万元的经济效益。
根据披露,地块位于博兴县化工产业园,兴业十路东,华威路以北,兴博十一路以南,京四路西。地点周围交通运输便利,通讯设施先进资源丰富,能源充足,基础设施完善,实施项目建设较为有利。
项目占地面积26217.5平方米(约39.326亩),项目原材料为多元醇、多元酸、催化剂等,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后年生产10000吨高性能聚酯树脂。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高性能聚酯树脂生产的专业化。
值得一提的是,滨州市鸿海涂料有限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历史上有16条被执行人高风险信息。分别是:
2022-03-04,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23.26万元;
2021-09-09,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589.55万元;
2021-05-26,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97.25万元;
2020-01-10,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348.26万元;
2019-02-12,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19.91万元;
2018-07-13,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348.26万元;
2017-07-05,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53.57万元;
2016-12-20,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43.3万元;
2016-11-08,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25.51万元;
2016-01-05,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357.47万元;
2015-12-22,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25.51万元;
2015-07-22,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4.22万元;
2015-02-10,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4.19万元;
2015-01-16,执行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353.47万元;
2014-12-05,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15.37万元;
2014-11-07,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6.16万元。
滨州市鸿海涂料有限公司4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具体来看:
2022-06-12,申请人山东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
2021-08-12,申请人山东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
2019-05-29,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18-05-30,申请人青岛邦太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涂料企业把诚信作为企业发展的口号,但是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当诚信遇上利益之后,很多涂料企业都是以利为先,诚信则被完全忽视,这也是目前很多国内涂料企业无法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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