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1月6日,《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立式静电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入审批前公示阶段。
项目名称: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立式静电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韶关市始兴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保持年产喷涂铝型材22800吨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立式静电喷涂生产线前处理工序进行升级,将除油、铬化后的单级水洗改造为三级水洗工艺,依次为粗洗槽(1级)→中洗槽(2级)→精洗槽(3级),进一步提升型材清洗质量。项目其余生产环节,包括喷粉、固化等工序均维持原有方案不变,不新增原辅材料,不新建建筑物,主要实施内容为配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技改完成后,生产线排班模式不变,不新增员工,实行两班倒,每班8小时,年生产300天。
广东凤阁铝业创立于2007年,起家于佛山南海,2012年整体搬迁至始兴县,如今已是粤北地区颇具规模的综合性民营铝型材企业,也是广东头部铝型材厂商之一。企业主营铝合金型材、铝镁合金型材、门窗幕墙铝型材,拥有熔铸、挤压、焊接、水磨、氧化、瓷泳、电泳、木纹、喷涂、氟碳、CNC全链条生产能力,属于源头一体化生产厂家。

值得关注的是,这家企业正深陷备受行业关注的商标纠纷。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向广东凤阁铝业送达再审受理通知书,“凤阁”与“凤铝”持续多年的商标之争,正式进入再审审查阶段。
两个带“凤”字的品牌,一场跨越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博弈。权利方广东凤铝铝业,先后在2001年、2004年注册“凤铝FLENLU”“凤铝FENGLU”商标,核定使用于铝型材品类,该商标于2008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诉方广东凤阁铝业,创始人1997年入行,2005年注册“凤阁”商标,品牌名称取自当初落户的佛山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早在2021年3月,凤铝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主张“凤阁”属于刻意模仿驰名商标。
2023年底,凤铝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认定“凤阁”与“凤铝”商标近似、容易造成市场混淆,判令凤阁铝业赔偿800万元,并停止使用含“凤阁”字样的企业字号。凤阁铝业不服提起上诉,2026年3月,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侵权认定,将赔偿金额调整至500万元;二审酌定高额赔偿的理由之一,是认定涉案行为传播范围广、影响较大,产品销往多省份,且借助抖音等线上平台进一步扩大传播。
凤阁铝业并未接受二审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在再审申请中提出多项核心主张:“凤阁”和“凤铝”字形、字义差异明显,仅因共用“凤”字就判定容易混淆,属于机械适用法律;同时对判赔计算依据提出异议——企业抖音账号粉丝仅1152个、点赞2192,并无客户转化,企业十年净利润合计450余万元,利润中还包含其他品牌的经营收益。企业负责人直言,如此判赔相当于十年经营收益付诸东流。
而相比500万元的赔偿,更让企业承压的是“停止使用含‘凤阁’企业名称”这一项判决。对实体企业而言,字号不只是对外招牌,更是经营主体的核心标识:银行账户、信贷授信、商务合同、发票开具、招投标、客户认知全部绑定该字号。一旦强制更名,全链路业务都要同步变更,带来的改造成本、业务中断风险,远超赔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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